English

邹竞蒙被害案窝藏包庇犯受惩

1999-08-27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本报讯(记者 林靖 通讯员 姚学谦) 在杀害邹竞蒙的凶手被正法后,8月25日,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对分别犯有窝藏罪、包庇罪和收购赃物罪的冯云、宁春波、马虹、刘茂春、聂晶、刘太斌进行了宣判,一审判处冯云等6犯有期徒刑六年至有期刑六个月。

今年2月22日,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来京人员马可、江涛(已被判处死刑并已执行)、韩树龙(被判处无期徒刑)在北京市海淀区当代商城附近行凶抢劫,将全国政协常委、国家气象局名誉局长邹竞蒙杀害。

三犯作案后,逃至黑龙江省来京人员冯云、宁春波在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的暂住处,宁春波将马可等人擦血用的毛巾扔掉,将他们抢来的手包送人。

马虹(马可之姐)、刘茂春(江涛之女友)将他们的血衣换下洗净,刀子藏起来。同乡聂晶将马可、韩树龙带回其住所躲避了一晚。

3天后,冯云又让他们在其住处藏匿了两天。

江涛、韩树龙作案后,将抢得的“爱立信”398型手机卖给刘太斌,刘予以收购。

海淀法院认为:冯云、聂晶的行为已构成窝藏罪;宁春波、马虹、刘茂春的行为已构成包庇罪;刘太斌的行为构成收购赃物罪。海淀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